明代在我國瓷器發(fā)展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期,江西景德鎮(zhèn)的瓷器燒造技術(shù),在宋元的基礎(chǔ)上,又有很大的提高,宋元時期,瓷器以單色釉為主,到了明代,五彩,斗彩以及各色彩釉才逐漸流行起來。整個明代,先后有十七個皇帝在位執(zhí)政,共經(jīng)歷二百七十六年。到目前為止,除洪武、建文、洪熙、正統(tǒng)、景泰、天順、泰昌未發(fā)現(xiàn)寫有皇帝年號款的官窯
瓷器外,其他各期均有遺存實物為證。
明代各個時期的瓷器,其品種之間,既確稱為“大明器”的相同風(fēng)格,又有各個時期不同的特征。其造型、胎釉、紋飾等方面的共同特點,概述如下:
1、造型:一般都顯豐滿,渾厚,古樸,器型線條柔和,圓潤,給人以質(zhì)樸、莊重
之感。
2、胎體:琢器都較厚重,圓器的胎體也較清代的厚重。永樂、宣德器里很規(guī)矩,俗稱“凈里”;其他時期的盤碗類,內(nèi)壁欠平整,有凹凸不平感。琢器的腹部有多至兩層的銜接痕跡。弘治以前,注重修眙,接痕不大明顯;正德以后,嘉靖,隆慶,萬歷及明末各朝,胎體接痕特別顯露,民窯器物尤甚。明代所有瓷器露胎處(底足,器口等)多有火石紅痕的現(xiàn)像,俗稱“黃衣”,其胎質(zhì)雖不及清代康熙時細膩、堅硬,但還是具備堅致慎密的特質(zhì)。
3、釉面:最大特點,為釉質(zhì)肥厚、滋潤。青花品種除成外,弘治,正德三朝少數(shù)器物釉面潔白外,其余皆為青白色,俗稱“亮青釉”。這種白中閃青的釉面,貫穿于整個明代的始末。除“亮白釉”。這種特點以外,釉面大多勻凈,少有桔皮紋現(xiàn)象(宣德另論),器口及足邊微有重釉痕際,又因釉質(zhì)凝肥,偶爾縮釉裂斑。
4、紋飾:深受當時的畫風(fēng)影響,多為寫意。既無工筆畫之板滯,又無圖案畫之拘謹,畫面豪放而瀟灑,筆意酣暢而純熟,構(gòu)圖疏簡而高古。所畫龍紋狀多兇猛,晚期龍紋有蒼老之態(tài)。前期所繪鳳紋與元代一樣,頸部無發(fā)毛。因明代崇尚火德,故在龍、獅及獸身上多帶有火焰紋。并且,帶宗教色彩的紋飾較為流行。嘉靖以后所畫兒童形象,頭部很大,額角及后腦凸出。
5、器足:大件器物多為砂底,有名的永樂、宣德大盤,均為質(zhì)地圓膩,光滑溫潤的白砂底。明代早期和晚期的圓器足底,常有塌底,沾砂,放射狀刮削跳刀痕,到了末期更為嚴重。器足形狀有直圈足、內(nèi)斂圈足、臥足、臺階式圈足、高足等。
6、款識:明代以前,景德鎮(zhèn)瓷器多不書款;永樂以后,開始在官窯器物上書本朝年號款、干支款、圖記款、吉祥款等。款字多以青花書寫,兼有暗刻,凸印,宋書等。除水樂、宜德、弘治、萬歷朝有篆書款以外,其余多為楷書款。一般格式為“大明xx年制”;成化、正德時亦有少數(shù)寫“造”字款識:隆慶官窯多寫“大明隆慶年造”。民窯款識,多隨意書寫,草率不規(guī)。